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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夢般的婚姻,何時才能結束

  男人為什麼那麼的不可靠呢?我一直在疑惑,為什麼我的運氣會這樣的不好選擇了這樣的男人呢?以前我還總是覺得他不錯,但是我現在回想才知道,當時的我是有多麼的傻,多麼的蠢。


 為了孩子,維持空殼婚姻


  事情太多、太亂、太復雜,我都不知道該從什麼時候說了。就從老公第一次出軌說起吧,那是2003年,孩子剛滿3歲。


  以前我很自信的,覺得我們感情深,他不會背叛我,所以當別人跟我說起的時候,我還不相信。是他表弟、表妹提醒我的,說他肯定是在外面有人了,當時我斬釘截鐵地說,他不會。可後來事實擺在了我的面前。他給那個女的打電話被我聽到了。後來我把電話打過去,問那個女的是誰。那個女的理直氣壯地對我說:“你管我是誰,問你老公,就知道我是誰了。”我沒想過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我崩潰了,當時就暈了過去。


  醒來後,家裡只有我一個人,我越想越難受,越想越絕望,我吃藥自殺了。迷迷糊糊中,我給他打了個電話,我說,我成全你。之後我又給朋友打了個電話,我說,來給我收屍吧。


  也許,我命不該絕,我活了下來。又鬧了一段時間,所有的人都在勸我,老公也向我保證,和那個女的斷了。我想想,組成一個家不容易,誰沒有過錯,過去的就算了,畢竟我們還有孩子。為了孩子,如果他能痛改前非,我決定既往不咎,和他好好過日子。


  但是他讓我失望了。他和那個女的一直藕斷絲連。半年後,我買了一部新手機。他看見了,非要跟我換手機。他太不小心了,他的舊手機裡有些短信沒有刪,那女的跟他要錢,說她家人生病了。我看到後,沒有吭聲,我選擇忍,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只要孩子看到的是一個完整的家,我無所謂,我不想讓孩子失望、難受。

  夫妻兩人能夠走到一起,就是因為緣分,因為有著相同的追求和性趣愛好,但是,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會出現分期和矛盾,比如性愛,若兩個人的性生活需求不一致,或者無法滿足彼此,那麼,夫妻將失去快樂,不能體驗真正的愛意。


  情緒反應


  有些夫妻在性愛需求上從來沒有一致過,不是你要我不要,就是我要你不要。雙方雖沒必要就幽默感、悲傷、價值觀等達成完全的一致,但也不能完全不一致,總要有某種溝通、妥協和一致,在性問題上也不例外。夫妻既可以就同一事物同悲同樂,產生同一方式和強度的反應,也可以存在不合拍的、不同水平和方式的情緒反應,但又不能太不合拍,完全失去平衡。


  婚內矛盾


  妻子們可能覺得自己在婚姻中處於一種悲劇式的孤獨的狀態,完全服從於孩子的利益,在性愛關系上只是消極順從,自己的情緒反應沒有得到丈夫的共鳴;丈夫們總是覺得妻子對自己體貼的不夠,對婚內事物漠不關心,而對與婚姻無關的活動卻精力充沛。


  如此形成妻子獨自在家裡哭泣而丈夫卻在外面報怨的局面。夫妻在性生活上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偏好和追求,這是十分自然的,但應該把不同的想法擺出來共同討論,達不成一致意見時可以請教醫生或醫生。


  性愛頻率


  性生活應該有一定的節律,但它又不是恒定不變的,隨各方情緒的好壞、性欲強弱、身體狀況、環境條件等因素而變化。婚姻本身就像個穩奪器或恒溫器,當雙方爭吵時,一方可以幫助對方降降溫、減減壓,以便盡早恢復到爭吵前的狀況;一方也可以在對方需要情感支持時帶動對方,給對方升溫、加壓。性生活也是一樣,應該存在一個調節機制,以使雙方的需求和滿意度達到適當的平衡。這種調節機制可稱為控制論,包括調節系統的維持、反饋,對反應系統的升溫或降溫、加速或減速等。性和親昵本身需要調節,而且它們在婚姻系統中還往往可以起到某種調節器的作用。


  從那時開始,我們的關系就淡下來了。從那時開始,我就下定決心,要自己去努力,努力掙錢,帶好孩子,不再依靠他。


 孩子病重,放棄離婚念頭


  就這麼斷斷續續地到了2008年,我爸去世了。我心裡很難過,那段時間我感覺自己的生活完全被打亂了。我一直沉浸在那種傷痛中。就在這期間,在我最痛苦的時候,他選擇了再次傷害我。他找各種理由不回家,說要出去辦事,可同時他的手機也關機了,怎麼都找不到人。正如夫妻情趣說的一樣,一個美滿的夫妻生活和需要的是雙方的維護,而不是單方面的付出。我還是在心軟了才讓自己的更加的難以面對自己,這樣的生活不再適合我。


  這些對我都無所謂了。我已經對他死心,沒什麼感情,不抱什麼希望了。再後來他跟那個女的走了,手機關機,整整一周都找不到人。最後我說我要報警,但他家人不讓我那麼做。可我的忍耐是有限的,終於還是通過他家人向他發出了最後通牒,如果再不出現,我就報警。他回家了。我沒有問他這一周在哪兒,和誰在一起,連一句都沒問,沒那個必要了。我直接向他提出了離婚。他不願意,他家人也一直勸我。但我心意已決,我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起訴書。


  可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將要開庭的時候,我孩子病了,是白血病。為了孩子我撤訴了。我決定還是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跟老公好好談了一次,我說,為了孩子,我們重新開始。但你知道他說了些什麼嗎?他竟然說:“你有本事的時候一腳想把我踢開,用到我和我家人,你就撤訴了。”那一刻我的心冷凍成冰。但為了孩子,我沒有跟他計較。我只希望他能好好照顧孩子。


  誰知,3天後他卻進了派出所。那女的和同事吵架,同事把老公叫去了,那女的就把他叫去了。兩個女的吵架,兩個男的打架,後來就一起進了派出所。當時派出所的民警同志把我也叫去了,但我只是站在那兒冷冷地看著,反正一切都和我沒有關系。


  其實我們結婚之前感情挺好的,只是我的上進心比他強。在鄭州這麼多年,我一直在努力。剛來鄭州的時候,我在賓館打掃房間,一個人打掃30間,一天下來,累成什麼樣,你可能想象不到,整個人都快散架了。我去馬路邊擺地攤兒,去銀基幫人家賣衣服。我一步步走過來,有了自己的生意。我沒有說看不起誰,我對每個人都很尊重。可他不一樣,他覺得我比他強,他心裡自卑。


  第一次犯錯時,他跟我說,他在別的女人面前能找到做男人的尊嚴。第二次犯錯他跟我說,如果第一次我能像別的女人那樣跟他大鬧一場的話,他不會犯第二次錯。這像一個男人說的話嗎?女人強一點,錯了嗎?女人靠自己,錯了嗎?


 傷害孩子,決心和他離婚


  我是為了孩子才和他維持這段空殼婚姻的,可是他卻一再地傷害孩子。


  因為平時我要做生意,要掙錢為孩子看病、治病,忙不過來,我就讓他晚上在醫院陪孩子。可後來醫生、護士都跟我說,晚上根本見不到他的影,他把孩子一個人扔到醫院裡,每晚都是這樣。


  有一次他去醫院,孩子正在輸液,他沖進病房,一把就把輸液管給拔掉了,沖著孩子大叫道:“不要治了。你死吧,你趕快死吧,你死了我就解脫了。”這些話醫生、護士都聽到了。他總說,孩子治不好了,花錢也是白花。為孩子治病現在已經花了有10萬多元,他第一次拿了1萬,第二次是2300元,孩子他姑拿了5000元,孩子他舅拿了2000元,剩下的全是我出的。


  不僅如此,孩子上次出院的時候,賬上還有1000多元錢。他匆匆給孩子辦了出院手續,都沒有給孩子做檢查,把錢拿了,立馬就走人了。1000多元錢花了10天。沒錢了,他就又回來了。孩子的醫療費可以報銷,他拿著那些單子報了1000多元,就又消失了。


  他就是這樣,有錢就出去鬼混,沒錢就回來跟我要錢,偷我的錢。以前我做生意,口袋裡的錢從來沒有數,他就翻我口袋。後來我發現了,我口袋裡只放10元錢,夠我和孩子的吃飯錢。再後來他沒錢了,從我這兒也偷不到錢了,他就動手打我,幾乎每天都要打,那段時間我身上總是傷痕累累的。


  他到處去借錢,騙錢,只要他認識的人他都去借、去騙,借得他都成了過街老鼠。連醫院裡那些小病號的家人他都向人家借錢,那些家庭攤上孩子得重病,夠可憐了,他還跟人家借錢,借了還不還,人家只好向我要。有一次一個小女孩攔著我,問我能不能借她200元錢,說她沒錢吃飯了。後來我才知道,是他向女孩的爸爸借錢了,但一直沒有還。


  我心裡很清楚,他借來、騙來的那些錢都是跟那個女的吃吃玩玩花沒了。


  不過,他現在是不是和那個女的在一起我已經無所謂了,現在重要的是我想和他離婚。以前我是為了孩子和他將就著這段婚姻,現在為了孩子,我要和他離婚。他不配做我老公,更不配做孩子的爸爸。孩子看見他,就跟老鼠見了貓一樣,怕極了。


  這場噩夢,怎樣才能結束


  我已經下定了離婚的決心,但他現在一直威脅我,如果我一定要和他離婚的話,他就要和我,還有孩子一起同歸於盡。我現在連家都不敢回。我帶著孩子在外面租了間房。我和所有的親人都斷絕了聯系,就是怕他找到我和孩子。


  今年春節是我帶著孩子在鄭州孤零零過的。我有家不敢回。有時我真的很想家,特別特別想回老家看看,看看媽媽。但現在他把我逼得走投無路。我很想很想盡快結束這場噩夢。可他就是不肯放過我,他說只要跟我離婚,我就甭想活著。


  他已經失去理智了。有一次我們打架,他掐著我的脖子,把我掐暈過去,醒來時我發現自己躺在地上,他坐在床邊目露兇光地盯著我,拉都不拉我一把。


  我現在的日子過得很不正常,早上笑著把兒子送去幼兒園,回到家,一個人待在屋子裡的時候,我就用酒麻醉自己。我不知道孩子能活多久,一年、兩年,我不敢去想。真的很累很累。我現在完全是為了孩子在撐,有時候我真的覺得自己快撐不下去了。孩子的主治醫生經常勸我:“如果你死了,孩子也就活不下去了。你要堅持下去,勇敢地去面對。”可我怎麼去面對?他已經瘋狂了。我不知道該怎麼去結束。我只是想和孩子平平靜靜地過日子,想家的時候能回家看看,我不想走在大街上還要提心吊膽地看看他有沒有在身邊,是不是在盯著我。這樣的日子真的太可怕了。


  我不想再說他那麼多了,我現在就想怎麼能走出來,怎樣面對新的生活。我現在的生活完全是混混沌沌的,結束不了,所以不能重新開始。朋友們勸我實在不行,就帶著孩子到別的地方治療。難道我真的只有背井離鄉這一條路可走嗎?


(實習編輯:賴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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