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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少互相攻擊

  案例:張先生和汪太太又吵架了,免不了摔鍋摔盆,互相指責,最後甚至發展為暴力。兩人都認為對方有錯,自己清白委屈。但是,這樣的情況如果從心理學角度看,與其指責對方,不如先審查自己。


  分析:人在發怒之前,往往是有原因的,比如認為對方侵犯了自己,或者對方傷害了自己,於是發怒,一發不可收拾,但是,這個前提條件並不是一貫正確的。


  其實,夫妻吵架互相都是在忍,忍受之後反擊,然後這種反擊被對方認為是攻擊,從而再反過來反擊對方。夫妻雙方都傾向於把對方看作強大的、有攻擊性的,把自己看作是弱小的和受害的,這其實與傳統家庭教養子女的方式有關。


有些傳統家庭教養子女,往往是“棍棒底下出孝子”,於是孩子小時候就在父母的壓抑下產生很大情緒,步入婚姻後,由於情感關系太近,不可能再隱藏,於是就把童年對父母的情緒發洩到愛人身上,如果愛人也是在同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起來的話,對方也會有同樣的情緒反應,於是夫妻開始吵架,而且這種吵架是沒有結果的。


  夫妻吵架,問題的解決在於夫妻雙方都不要把自己當作受害者,不要把對方的一些行為當作是針對你的,也就是說,不要什麼情緒都跟自己聯系,也不要找著拱火,而可以采取一種比較平和的態度。對方看到你這麼做,也會相應的改變他的態度,畢竟,兩個人走到一起是有感情的,你接納他(她),他(她)就會回報你。


  另外,夫妻遇到爭執時都需要先想一想:“是不是我自己什麼地方做得欠妥?是不是因為我不接納自己才不接納他?”這樣一想,再加上交流,很多矛盾就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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