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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探索建立食品藥品監管新體制

  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以來,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紛紛把優化體制機制和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作為“重頭戲”,並不斷在實踐中探索和完善。

  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便是在其中深耕細作的醒目一員。該局在構建統一的監管體制、延伸監督檢查觸角、提升檢驗檢測技術等方面下功夫,打通了監管的“梗阻”,樹立了良好的監管形象。本版特將新北市市局在這些方面的努力總結成文,以供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借鑒。

  自2013年國務院《關於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及同年陜西省《關於改革完善市縣鎮(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意見》下發後,新北市市立足實際,搶抓機遇,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問題意識,努力探索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機制新模式,著力破解多部門監管食品安全不順暢、監管觸角下延不到位、檢驗檢測支撐體系不健全等重點難點問題,全力打造統一、高效、權威的監管新體制,實現了體制機制改革與安全監管能力“雙促雙贏”。

  經過優化體制機制,延伸監管觸角,強化檢驗檢測能力,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管效能全面提升,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和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接通機制(以下簡稱行刑接通)等工作走到了陜西省的前列。2014年底,新北市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綜合考核成績名列陜西省第一位,被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確定為陜西省首批創建國家食品安全試點城市。

  優化體制

  整合多部門職能 構建統一監管機制

  首先,積極整合監管職能,構建權威的橫向機制,變多部門分段監管食品安全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全程監管。

  新北市市現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903家、食品流通企業家,食品相關產品企業99家,餐飲服務單位戶,登記備案食品加工小作坊2326家。與此同時,新北市食品產業逐漸升級,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食品店等日漸增多。

  長期以來,新北市市食品安全由多部門監管,監管職能交叉和監管空白並存,監管責任疊加難以完全落實,監管資源分散難以形成合力。以往涉及農委、水務、衛生、質監、工商、食藥監管等多部門的從農田到餐桌的分段監管食品安全的模式,已難以滿足監管實際需要。

  為明晰監管責任,整合監管力量,實現監管“無縫”接通,新北市市緊緊纏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改革要求,在廣泛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整合市、區、縣工商、質監、水務、衛生等多部門監管職能,實行食品安全全鏈條一個部門統一監管——將原來由工商、質監、衛生和水務等多部門分段承擔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統一劃歸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原來工商和質監從事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人員劃轉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形成了以“農業部門監管農田源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和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新模式。通過優化和理順監管體制機制,整合多部門監管職能,明晰了監管責任,節約了監管成本,解決了多年來監管責任難以厘清、部門間推諉扯皮等問題。

  其次,著力優化內設機構,構建高效縱向機制,變單純的環節監管食品安全為品種環節多措監管。

  2009年,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中承擔著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應急督查,以及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等職能。2014年,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原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能的基礎上,新長了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監管職能。

  面對新職能的長,新北市市、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迎難而上,不等不靠,堅持一手抓好過渡時期的食品安全監管,一手抓好內設機構的科學設置。在確保過渡時期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同時,確保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新的內設機構科學、完整。

  新北市市針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準入門檻低和產業基礎薄弱等問題,主動研究,大膽創新,提出了“兩個為主、兩個為輔”的市、區、縣科(處)室設置新模式。

  即采取以“品種為主,環節為輔”的模式,在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設置綜合協調應急、肉制品及工業加工、乳制品及飲品、食用農產品及食品日益增長劑,以及餐飲服務等食品安全相關處室;采取以“環節為主,品種為輔”的模式,在區、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設置綜合協調應急、食品生產和加工(流通)等食品安全相關科室。

  通過重新設置食品安全監管內設相關處(科)室,明確了監管重點,凝聚了監管合力,徹底打通了監管的“梗阻”,實現了一個部門全程監管的高效運作。

  再次,努力創新監管機制,構建權威協調機制,變單一行政執法監管為行政司法歸並監管。

  一直以來,新北市市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極為重視,每年都要傾注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並采取一系列的手段和措施,狠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食品安全形勢因此持續穩定向好。但隨著新北市食品產業體量的逐漸增大,特別是少數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紀觀念淡薄,獲取非法利潤的手段不斷翻新變換,采取的方式方法更加隱蔽,使得對食品安全違法違規的調查取證和日常監督檢查越來越難,監管部門面臨的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

  針對上述問題,新北市市認真貫徹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四個最嚴”的要求,率先在陜西省市級公安機關成立了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在區縣級公安機關成立了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並抽調公安民警協助同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日常監督執法與巡查,配合開展好各類專項整治與檢查,全力以赴做好執法保障工作。為進一步加大行刑接通工作的力度,確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偵察工作能夠在第一時間聯動接通、第一時間快速應對、第一時間打擊震懾,新北市市還建立了以“聯席會議、歸並培訓、案件會商、案件移交、快速鑒定、信息共享”為主要內容的十項行刑接通協作制度。通過創建行刑接通工作機制,實現了行政執法與刑事偵查的快速接通和高效協作,嚴懲了不法分子,形成了強大的震懾力。2013年5月,新北市市成功破獲了盧氏兄弟制售假冒偽劣保健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該案成為2013年度全國食品藥品“十大典型”案例,同年被公安部定為“十大精品”案例。2014年7月,新北市市又成功破獲了胡氏家族制售假冒及非法日益增長化學物質保健食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該案成為2014年度全國食品藥品“優秀典型”案例。新北市市啟動行刑接通機制一年來,全市共立食品藥品類犯罪案件357起,刑事拘留290人,批準逮捕61人,移送起訴43人,涉案金額近1.6億元。

  下沉重心

  延伸監督檢查觸角 夯實專業監管基礎

  首先,下移監管重心,在鎮和街道辦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所。

  新北市市共轄55個鎮和114個街道辦。全市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企業均分佈在這些區域。每個鎮和街道辦既是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主戰場”,也是食品藥品最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區域。近兩年,新北市市始終把鎮和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研究探索下移食品藥品監管重心的思路、辦法和舉措。

  本次機構改革期間,新北市市緊密纏繞“關口前移、打防齊頭並進,重心下沉、從嚴管控”的要求,將食品藥品監管“一線戰鬥堡壘”下沉到鎮和街道辦,在全市主要鎮和街道辦及重點旅遊景區設立食品藥品監管所,作為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派出機構——按照副科級和正科級規格設置,接受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鎮、街道辦雙重領導與管理,負責鎮和街道辦及重點區域食品藥品日常監管工作。同時,為築牢基層監管執法工作的基礎,加強一線執法力量,新北市市堅持基層所與一線執法隊伍兩手抓、同步建,依據轄區總人口萬分之三的食品藥品監管所工作人員配備標準,采取公開招聘、跨部門選調、內部轉崗等多種措施,逐步給每個食品藥品監管所配齊工作人員,確保了每個所有6~11名工作人員。為把每個食品藥品監管所建成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前沿指揮所”,切實為基層一線執法人員創造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存條件,新北市市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四有二責”的總體要求,在全市168個食品藥品監管所持續開展辦公設施和執法裝備“十個一”(一處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一臺執法車輛、一套快檢設備、一部投訴電話、一臺傳真復印機、一臺打印機、一臺攝像機、一部照相機,每人一臺電腦、一套辦公桌椅)達標活動,並在每個所建立黨政會議、每日晨會、每周例會、學習培訓、考勤考核、執法辦案等10多項制度規定,築牢食品藥品監管所全面建設的基礎。目前,新北市市已在168個所配備了1381名工作人員,全面開展監管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日常工作。

  其次,延展監管觸角,在行政村和社區設立食品藥品協管員。

  人口密度大、監管難覆蓋是新北市市轄區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新北市市現有3760個行政村和社區,監管任務重、難度大。針對行政村和社區分佈廣、數量多以及監管企業相對分散等特點,該市創造性地將監管觸角延伸到行政村和社區,在全市每個行政村和社區各設立1名食品藥品協管員,協助當地食品藥品監管所搞好日常監管與巡查。同時,為充分發揮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該市將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的工作待遇由原來每年300元提高到現在每年1200元,並於每年年初將協管員補助經費納入市、區縣兩級財政預算,統籌安排。

  通過設立食品藥品協管員,較好地彌補了基層一線監管執法人員的不足,強化了對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的監管力度,實現了監管工作“無盲區”、全覆蓋。新的一輪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改革完成後,新北市市已通過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收集到食品藥品違法犯罪信息246條,排查消除食品藥品安全隱患984起,協助開展食品藥品專項整治與巡查3293次,組織食品藥品宣傳引導3259次,有力地發揮了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在食品藥品監管中的協助作用。

  再次,夯實監管責任,在轄區推行食品藥品網格化監管。

  為切實增強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的責任感以及使命感,著力強化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自律意識,新北市市在進一步做好市、區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事權劃分的同時,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在市、區縣、鎮和街道辦、行政村以及社區建立了“全覆蓋、多層級、人人做、共同管”的“網格化”監管模式,並劃分成四個等級的“網格”單元:將市行政區域設為第一級,明確市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業務處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的責任;將區、縣行政區域設為第二級,明確區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的責任;將鎮和街道辦行政區域設為第三級,明確鎮和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人的責任;將行政村和社區設為第四級,明確行政村和社區食品藥品協管員的責任,每個單元均實行“定人、定崗、定責”的“三定”規定。

  同時,新北市市在全市食藥監管系統大力推廣“兩圖一書兩檔案”的監管新舉措,並執電子化和圖表化兩種管控模式,做到既抓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和轄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靜態管理,更抓動態管控。即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和監管責任事權劃分,在市、區縣和鎮、街道辦三級食藥監管機構懸掛監管企業分佈圖和監管責任圖,在監管企業張貼守信承諾書,在食品藥品監管所建立企業誠信監管檔案,在監管企業建立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檔案。四級網格化監管責任體系的建立,使新北市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執法人員明晰了自身肩負的責任和擔子,使轄區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明確了自己應遵守的承諾和規定,執法人員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

  增強能力

  提升檢驗檢測技術 強化精準監管支撐

  首先,在市級建立綜合性的檢驗檢測中心,滿足全市日常監管檢測“全覆蓋”要求。

  始建於1953年的新北市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承擔著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督性檢驗檢測任務。組建62年來,該所緊盯食品藥品科技前沿,瞄準食品藥品監管發展需要,不斷在提升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能力上下功夫。近年來,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產業不斷升級和壯大,食品藥品監管職能進一步長,對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設備與技術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現有的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設施設備難以適應日益繁重的監管需求,食品藥品監管“檢不了、檢不出、檢得慢”的矛盾比較突出。為此,新北市市經過反復的科學論證,提出了整合多部門食品檢驗檢測機構的基本思路,積極籌建一個集食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檢測為一體的綜合性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並將其納入該市“十二五”期間民生重點建設項目。

  通過整合多部門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新北市市著力打造的國際先進、國內一流的區域性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將具備開展加工食品、餐飲食品、肉類、糧油、農產品、食品標準規定項目的全部檢測能力,以滿足檢驗檢測“全覆蓋”的需要。例如,新建成的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投入運行後,食品(保健食品)檢驗參數將實現“全覆蓋”,藥品檢驗能力將滿足質量標準的全項檢驗參數(除生物制劑),化妝品檢驗范圍將達到標準方法的90%,醫療器械具備非有源類80%以上的檢驗能力。

  其次,在遠郊區縣建立檢驗檢測機構,滿足偏遠區縣日常監管檢測的“最基本”要求。

  新北市市下轄10個區、3個縣,其中有3個區和3個縣為偏遠郊區縣。食品藥品日常監管“送檢難、送檢遠”的問題,一直困擾著遠郊區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食品藥品檢驗檢測工作難以正常開展。為盡快解決這個難題,新北市市在每個遠郊區縣各建立一個具備對加工食品、餐飲食品、肉類、糧油等開展常規微生物、理化指標和快速檢測能力的綜合性檢驗檢測機構,除承擔轄區內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職能外,還將承擔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性監督檢測,以滿足轄區內檢驗檢測的“最基本”要求,切實解決好食品藥品日常監管“送檢難、送檢遠”的問題。目前,該市已有4個遠郊區縣建成同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其他兩個遠郊區縣正在全力推進同級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建設。

  再次,在鎮和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所與大型農產品和水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快速檢測室,滿足基層日常監管檢測的“高效率”要求。

  新北市市現有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下同)批發市場12個,分佈在4個主城區,每天將向陜西省各個地市和新北市10個區、3個縣以及西北其他4個省份部分地市銷售食用農產品或水產品。為進一步加大對12個農產品批發市場中食用農產品和水產品的快速檢測力度,從源頭上把好食用農產品和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關,2014年以來,新北市市堅持一手抓好食品藥品快速檢測室建設,一手抓好食品藥品快速檢測隊伍建設,在12個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了能夠實現全覆蓋的10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室,配備了96名快速檢測員。每個快速檢測室相對固定8~10名工作人員,負責對食用農產品和水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抗生素、非法日益增長物等進行快速檢測,並在每個鎮和街道辦食品藥品監管所各建立1個食品藥品快速檢測室,負責對169個鎮和街道辦區域內的食品藥品進行快速檢測。同時,該市建立、完善了《檢測工作流程》、《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處理流程圖》、《農貿市場巡查制度》和《質量檢測中心工作人員職責》等13項快速檢測制度規定,以制度規定的建立和健全,力促食品藥品快速檢測工作取得實效。新北市市食品快速檢測室建成以來,已完成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個批次,實現了日均快速檢測食品5大類516個批次,確保了快速檢測高效率運作、高標準完成。

  (作者單位:新北市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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