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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錯就錯的婚姻 幸福的轉角

  周公子:


  我們相處兩年了,他大我12歲,今年36。我的問題是:也許我對待愛情比較理想主義,或者對他不是很信任,總覺得他有些時候對我非常不好,故意說工作忙,晚上我一個人在大街上都不接我回去。而且非要讓我答應嫁給他才帶我去見他父母。我覺得他不誠懇。對於他來說,我相對比較幼稚吧,老是需要他成人性愛。對他的心理依賴比較強。


  他的問題是:他覺得沒有把屋子收拾得一塵不染,就不讓我去他新家,說我一定會給他弄臟的。而且做事老是瞞著我,有點大男子主義,很愛面子。


  其實這些都是些很小的摩擦,沒怎麼影響我們的感情。關鍵是最後一次我們吵架。我晚上玩得太晚沒車了,回不去,就叫他來接我到他新家,他說就不讓我去,因為他太累了,馬上要睡覺了,叫我自己找網吧上通宵網,然後就把手機關了。我覺得很殘忍就提出和他分手。


  他受傷害了,說好馬不吃回頭草。過了兩個月,我得知他和一個認識沒多久的女人閃電結婚了!我覺得特別晴天霹靂,到底是什麼原因啊?匿名


  匿名:


很多人會在分手後第一時間另找一個。不過通常男人的成功率比較高。因為男人可以主動出擊,只要拋出“結婚”誘餌,不少女人還是會上當的。女人失戀後也有另找的,但礙於“女不主動”的傳統和種種微妙心理,女人成功率比較低——但由此,她們沖動犯錯的機會也低。


  “分手閃戀”的原因很好理解:首先、你習慣了有人陪伴,不習慣身邊空蕩蕩,這時怎麼辦?還用想嗎?其次,很多人閃戀是為了爭口氣——你不珍惜我,自有別人珍惜我——於是找一個炫給你看。

  金錢與愛情的關系困惑了我們之前的幾代人,並將接著心理困惑以後的幾代人。


  我記得張愛玲有句話,大意是說要得到一個女人的心就必須先得到她的身體,所以,當我和她好上不久,我們就同居了。我早發現她不是處女,當然了,這年頭找個處女太難了,我的思想也不是太封建落後,再說了,重要的是現在而不是過去,於是我們都不再提這件事。


  同居的前半年,我們感情很好,我甚至以為會這樣過一輩子。不過,漸漸地我發現她消費挺高的,喜歡泡吧、逛商場、去哈根達斯喝咖啡什麼的。時間長了,兩人就鬧起別扭,她總說我不給她買她想要的東西,說誰給誰買了什麼,花了多少錢,誰又帶誰到哪去玩,又花了多少錢。這話聽著挺別扭的,我每個月生活費差不多兩千塊,一般我只花一小半,剩下的幾乎都給她了,作為學生,沒有工作,這個水平應該算可以吧,都是“啃老”,沒必要把生活弄得那麼奢侈。


漸漸地,她對我越來越冷感,上周,她吵著要跟我分手,說是喜歡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人雖然沒我長得好看,但花錢比我大方多了。


  我很生氣,質問她眼裡除了錢還能看得見什麼?她冷笑一聲,說女人的青春就這麼幾年,有本錢的時候不享受,跟我一起熬成黃臉婆了,就該輪到別的女人享受了。我說她當初就不是處女,根本就是水性楊花,她一聽就火了,摔了東西,指著我的鼻子說,她跟我同居了半年,讓我揀了大便宜,她夠吃虧了,說我還好意思在這數落她。


  我氣壞了,和我同居她算吃虧的話,那我和她同居我也算吃虧了!她眼睛一橫,說:女孩子同男的住一起,就是女的吃虧,男的占便宜,她和我住一起就是她吃虧了,沒找我要分手費已經是便宜我了。

  不過,閃戀未必會閃婚。多數人閃戀就是為了過渡一下,熬過失戀的痛苦,閃戀就結束了。但考慮到你的前男友已經36歲,失去了你,他肯定怕往後難找了。所以手急眼快抓一個,管他那麼多呢。


  這段閃婚,愛情成分不高。主要作用是撫慰他一顆受傷的心,還有自尊。他結婚是為了平衡自己,順便氣氣你——這段婚姻包含了這麼復雜的成分,它的幸福指數能有多高呢?我不大看好。


  “分手閃婚”很講運氣和包容度。運氣,是指你有沒有碰對人。萬一他們不合適,蜜月期一過,未來的日子就難熬了。包容度,就跟《非誠勿擾2》說的:婚姻怎麼選都是錯,關鍵是看你肯不肯將錯就錯。——你認為他肯嗎?我看不能。他是一個挑剔而有點神經質的人,屋子不收拾好,居然不讓女朋友過來。這樣的人好相處嗎?答案不言而喻。不好相處的人,婚姻是難得幸福的。


  這麼說,你會不會好過點?你也不必太在意了,這是一段有隱患的婚姻,你死活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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