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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撞見繼母和別的男人在親熱,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父親

真實事件,  保姆  這個叫阿芳的女人,一開始只是我家的保姆。  我媽在床上癱了三年,我們到處找保姆,根本找不到。我們不過是普通工薪階層,出不起大價錢,又要伺候一個大小便都不能自理的癱子,現在的保姆都精著呢,誰肯啊。就算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過不了多久,搭上了更好的人家,就辭工了。為這事,我們家是焦頭爛額。後來,老家的表叔給我們出主意,說從他們那兒的山區裡找個知根知底的勤快人送到來做。這樣,阿芳就進了我們家。  那時候的阿芳,看上去很老實,不聲不響的。此前三十多年,她最遠只到過縣城,還是結婚的時候去的。因為老公總是打她,這次甚至打斷了肋骨,她才離了婚,怕老公糾纏,索xing出來做。  阿芳剛來的時候,什麼都不懂,我手把手地教她,怎麼用洗潔精,怎麼開熱水器,怎麼用洗衣機。漸漸地,一家一當就都交給了她,我爸以前每個月交給我媽的生活費都給了阿芳,從買菜、去超市購物到幫我媽配藥,全由阿芳一手操持。我爸一輩子只知道埋頭在書堆裡做學問,以前生活上全靠我媽,現在就完全靠阿芳了。  應該說,如果不是阿芳,我媽未必能熬那麼長時間。我媽走的時候,身上清清爽爽,一個褥瘡都沒有,而我爸照樣每天坐在書房裡可以兩耳不聞窗外事,這都是阿芳的功勞。如果她始終謹守著自己的角色和本分,我會一直對她心存感激的。可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是不知足的。  我媽走後,斷斷續續就開始有人幫我爸介紹對象。我不是不開通的人,我媽那樣,我爸也苦了三年了,如今我媽終於解脫了,我爸畢竟才60歲出頭,也應該繼續有自己的生活。所以我基本上是持贊成態度的。  可我爸這麼個凡事不挑剔的人,居然談了幾個都沒有成功。而且,每次都能振振有辭地說出不合適的理由。漸漸地,我就覺得奇怪了,因為這不像我爸的風格。我爸不是個會主動拒絕別人的人,即使他覺得不合適,也不好意思開口的,而且更不會那麼有條理地去分析什麼:秦阿姨太胖,胖的人可能睡覺打呼,會影響他的睡眠質量;張阿姨買斤青菜也好討價還價十幾分鐘,太斤斤計較;李阿姨又是學唱歌又是跳交誼舞,交際太廣,將來家裡客人來來往往太嘈雜……  時間長了,我爸漸漸露出口風,我才知道這些意見都是阿芳提供給他的。我雖然覺得阿芳多事,但又好像挑不出什麼毛病——她講的這些理由確實都是在為我爸著想。再說,我爸這麼不領世事的人,也確實需要人在旁邊提點提點。

  繼母  讓我真正見識到阿芳的功力,是她攪散了我爸和李阿姨的事情。  李阿姨跟我爸是單位的同事,以前關系就不錯,她年輕守寡,一直沒有再嫁,獨自帶大了兒子。我後來覺得,其實她早就對我爸有點意思的,只不過礙著我媽而已。所以,當別人開始撮合他們兩個,連我都覺得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看得出,我爸見過好幾個,也確實就這次上了心。我估計著,阿芳當時也沒少在我爸面前說李阿姨的不是,但我爸一開始都沒有聽。後來,也是李阿姨急了點。她兒子要結婚,可沒房子,她就跟我爸提出,能不能趕緊結婚,或者暫時不結也行,先住進來,好把自己家騰出來給兒子做婚房。  我爸估計是給阿芳教“聰明”了,居然猶豫起來,找我回家商量。  阿芳就得意起來,說她早就看出來了,李阿姨就是沖著我爸的房子來的,現在要房子,將來還不知道要什麼呢?面對我的大方表態,阿芳還提醒我爸,說我做女兒的不介意,那是女兒的一片孝心,但他做父親的,總要都留給女兒,不能便宜了外姓人啊。  結果,我爸最終還是沒有答應李阿姨。  這之後,蠻長一段時間,沒再聽到我爸有什麼故事。我還正奇怪呢,我爸有一天卻突然跑到我單位,拉我出去吃午飯。他跟我說,他要跟阿芳結婚。  我當時一下就呆掉了。我剛才說了,對於我爸續弦這件事情,我一直是抱支持的態度的。可是,跟阿芳結婚,那就是兩回事了。不是說歧視她是農村人,但要知道,她比我還小兩歲,她能安心跟我爸過嗎?而且我已經開始領教她的厲害,她這麼精明的人,會為了所謂的愛情嫁給一個比她爸年紀都大的人嗎?我爸能應付得了她嗎?  可笑我爸也不知道被她灌了什麼迷魂湯,我說反對,他居然在飯店裡跟我發脾氣,還說沒想到我跟大多數人一樣俗不可耐,說楊振寧能頂住壓力,他也能證明年齡不是問題。可問題是,阿芳不是他的學生,而他更不是楊振寧。  我雖然因此對阿芳更加反感,但還是尊重我爸的意思,最終接受了她成為家裡的一員。看著她從家裡的阿姨,一躍成為新的女主人,我去看我爸,她就擺出一副熱情款待的親熱樣子,我覺得不自在透了。所以,漸漸地我去我爸家的次數,就越來越少了。當然,我也有我自己的家庭,平時工作又忙,以前是沒辦法,我爸一個人我不放心,現在他既然結婚了,我也就不用太操心,可以保持一定距離了。  出軌  果然不出我所料,跟我爸結婚後沒多久,阿芳就開始出花頭了。  她原先在鄉下是有個女兒的。她老公當年不肯離婚,後來又不讓女兒見她,這些年來也沒聽說她跟女兒有什麼聯系。但跟我爸結婚後,她就開始吵著想女兒,經常對著我爸哭,說什麼我怎麼怎麼有出息,而她女兒一輩子在山溝溝裡,多麼聰明的一個小孩就要被她爸給耽誤了。我爸當然不忍心,還來找我商量,想什麼辦法能讓他們母女團圓。其實,說到底,還不就是個“錢”字麼。  最後,我爸拿出一筆錢,讓她回老家給了前夫,算是幾年他照顧女兒的賠償,然後總算把女兒接到了。但一個外地戶口的小孩在,要落腳多難啊。我爸又出了5萬元贊助費,才把小姑娘送進了一家民辦小學,每年光學費就差不多2萬元錢。要知道,我爸也就是個大學教授,教的又不是什麼熱門專業,每個月工資也不高,有點積蓄,那是一千字幾十塊錢稿費長年累月積攢下來的。現在倒好,為了這個小姑娘,一下子就投了十幾萬元下去。  過了一年多,小姑娘要準備讀中學了。阿芳說,打聽下來不是戶口,可以選擇的中學很有限,所以就開始動起了給女兒弄戶口的念頭。這戶口,哪裡是這麼好弄的?可我爸架不住阿芳天天哭啊鬧啊,老著臉皮去找他以前的學生幫忙。後來總算辦了收養手續,那個小姑娘以我爸女兒的身份,上了戶口。  當時,我是覺得有點問題的,總感覺這一步步,好像有計劃一樣。但阿芳是賭咒發誓,說她絕對不會看中我爸的房子,只是為了女兒的前途,讓她入個戶,將來絕對不會跟我搶的。我爸也幫著說。我也是有孩子的人,看著那個小姑娘倒是挺淳樸可愛的,想想不管她媽到底是什麼樣的人,總不能耽誤了孩子,這種事情我也做不出來。再說,我跟我老公雖然不富裕,但也沒到需要啃老的地步。只要阿芳能對我爸好,我爸願意給她什麼,我覺得都無所謂的。  可是,我最擔心的事情還是出現了。一次我老公陪客戶去浦東,在車上看見阿芳很親熱地挽著一個男人的胳膊,正往一個小區裡走。我趕緊打電話旁敲側擊一問,我爸說阿芳去曙光醫院給他拿藥了,還說現在秋季求膏方的人多,所以排隊的時間肯定短不了,阿芳一早去,估計也要到下午才能輪上呢。  我也沒心思上班了,趕緊打車去了我老公說的那個小區,在院子裡守著。我等了2、3個小時,才見到阿芳和一個男的一起走出來,還親熱地挽著胳膊。看見我,她一愣,然後就騙我說,那個男的是她前夫,來看望女兒的。鬼才相信呢,她前夫一直虐待她,離婚那麼多年了,還會這麼親熱啊?  我罵她不要臉,還說要把這事告訴我爸。沒想到,這一下卻逼出了她的真實嘴臉。阿芳當時就橫起來,她說我爸有心臟病,不能受刺激。只要我不說,為了女兒能有一個安穩體面的家,她會繼續在我爸有生之年照顧他。但如果我一定要撕破臉,就算我爸不犯心臟病,那麼離婚起來別忘了那個房子只有我爸和她女兒的戶口。說完她就趾高氣昂地拉著她那個情夫走了,留下我氣得直發抖。  現在,阿芳仍然每天在我爸面前扮演著賢妻良母的角色,我每次打電話回去,我爸都會誇她,還怪我對她有偏見。我真是憋都要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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