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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愛愛我被老公門口扒光罰站

  我們結婚三年,女兒也快三歲了。


  從去年五月份開始,我將一歲半的孩子扔給他奶奶,來到他工作的地方和他一起生活,兩人相安無事。天天生活在一起,磕磕絆絆在所難免,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也吵過幾次狠架,最讓我不能接受的一次是這樣的。我分不清自己是不夠愛我的老公,還是我有性冷感,反正我不喜夫妻情侶愛。每次吵架幾乎都是這個原因引起。


  那天,我不從他,僵持了大概半小時,他發怒了,強迫我把自己的衣服脫光,我不從,他強來,他毫不費力就把我給脫光,怒火中,他把一絲不掛的我拉到門外,讓我在外面罰站。還好,當時是深夜,應該沒有人看到。


  我死也不從,雙手見著東西就抓,他像拎小雞一樣輕松地把我拉門外邊去了。我抓住門框,又哭又抓,又不敢弄大聲,當時那個急呀,死的心都有了。


然後,他還要我就這樣下樓去。逼急了,我大聲說:“你不是個人,我又不是做了對不起你的事,丟了你的臉,為什麼這樣對我,你敢把我這樣拉出去,我就敢死”。可能他也感理虧吧,僵持一會兒,還是放手了。


  我回屋後,心緒久久不能平靜下來,一個勁地哭。心裡委屈啊,怎麼就攤上了他這樣一個人,是不是他心理有問題,是不是變態?以後,再吵架,是不是比這樣荒唐十倍的事他都做得出來?夫妻不可能一輩子不吵架的,以後吵架怎麼辦啊?


(實習編輯:賴家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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