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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棄農村丈夫窮和他離婚,可是離婚第一天我就後悔了

真實事件,  人,一定要懂得知足,懂得愛你的人為你付出的心,如果一再貪婪的索取,不去理解他人的話,那也一定是不會收獲幸福的。我就是一個特別鮮明的例子,現在已經追悔莫及。  我在讀大學的時候認識了我的丈夫,他叫大亮,他是一個農村人,但是待人真誠,為人善良,特別能給我一種安全感。面對城裡花花綠綠的世界,他不浮躁,我很欣賞。那會他也喜歡我,就和我表白了,我呢,處於青春期,也就義無反顧的和他在一起了。雖然我知道我父母是不會同意我們在一起的,但那個時候哪裡會想那麼多。

  畢業後一年,我就和大亮結婚了,父母是特別的不高興,還說我一定會後悔。後來我嫁過去的確是後悔了,因為我們要和公婆住在一間並不大的平房裡,婆婆嫌棄我花錢大手大腳,對我指指點點的。  我想買什麼東西也要受到老公和公婆的斥責,說讓我省錢,以後買房子用。日子一久,我心裡就受不了了,我覺得大亮太窮了,我不願意過這樣的生活。於是與他離婚,他最後提出的條件就是讓我陪他再過七天的生活,我答應了。  在這七天裡,他帶我去小河邊捉魚,一起嬉水,還帶我去麥田裡吹風散步。還去城裡一起看了電影,吃了西餐,送了我一個特別貴重的首飾。我真的很意外,後來七天的時間到了的時候,他對我說,他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所以放我離開,現在他能為我做的就是最後讓我幸福一次。  我聽了他的話,心裡特別難受。我回家後發現自己包裡有張卡,還有一張字條,是大亮辛苦攢下的錢,有五萬塊,都給我了。哎,我真的很後悔,非常後悔,能不能回去找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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