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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和好朋友結婚?那單身的人怎麼辦!

  在過去幾天裡,媒體們都為一項新研究興奮著,該研究稱,結婚使人更幸福。像我之前說過的,對此類言論,應該保持懷疑。而且我也已經很詳細的證明,那些引起注意的特定研究並未實際證明結婚可以讓人更幸福。


  如果你需要證明結婚使人更幸福(盡管事實不是這樣),那你首先要向人們證明那些已婚人士過得比單身人士更幸福。一旦你完成這第一個證明後,你要繼續論證,是婚姻(而不是其他因素)使人們感到幸福。但如果對原作者的數據進行準確的分析,其得出的結論卻是:無論是在約砲洲中部和東部、拉丁美洲、加勒比地區、還是南亞、東南亞,單身人士都比已婚者過得幸福;就算是在西約砲(包括英國)和獨聯體國家(包括俄羅斯)單身人士也和已婚者一樣快樂。


  在此,我得說下Grover和Helliwell兩位作者的另一項聲明,他們解釋說已婚人士之所以更快樂(盡管事實並非如此),是因為結了婚的人(至少他們中的一部分)得益於他們擁有如知己密友般的配偶。紐約時報認為這項發現建議人們“直接找個好朋友結婚”。


  在他們的文章中(工作文件,並非發表在行業雜志上的文章),他們預測說:“與配偶有良好友誼的人會比其他人從婚姻中獲益更多。”有時作者說這樣的話實際上是他們並未得到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想要的結果是已婚者生活更美好)。於是他們就用那些過得很好的已婚者與所有的單身者作比較。


  這樣的話,如果作者想要證明是與配偶間的友誼使婚姻美滿(忽略事實盡管經常不是這樣),那他們就需要證明友誼對婚姻的重要性,或者至少證明友誼對婚姻生活比對單身生活更重要。


  我想這些作者到底是明白這些的。如果他們明白了,那他們應該是證明這件事的第一人——盡管這在研究法上是件非常簡單的基礎性的事。把夫妻間存在友誼關系的已婚者與所有單身者進行對比,就好比是,把與運動相結合的減肥計劃和其他不含運動的減肥計劃做對比,直接無視運動的存在,簡直是自欺欺人。

  導語:還記得前段時間有個老外吐槽“娶太太的下場”的帖子,其中對國人充滿無奈和喜感的描述引發廣泛爭議。其實,對於娶了姑娘的洋女婿們,丈母娘們有話說……


  隨著移民潮和留學潮越來越熱,跨國婚姻自然也成了普遍的現象。不同國家的文化聚合在一個小家庭裡,就產生了許多摩擦,其中一種情況就是丈母娘遇上洋女婿而產生的文化摩擦,其中無奈和心酸,也只有丈母娘能深切體會到了。


  吐槽1、美國女婿沒收入天天就愛做義工


  丈母娘且簡稱為A,以此類推下去。


  A有一個獨生的女兒,早年跟著留學熱把女兒送去國外念書,女兒不負眾望,在校期間努力讀書,畢業後順利地在當地找到一份不錯的工作,因為崇尚國外這種自由獨立的氛圍,打算長久留下來。當媽的雖然舍不得,但愛女心切,終究拗不過女兒,便只好同意。之後很自然地在當地認識了現在的洋老公,兩人後來也結婚定居下來了。


  於是問題出現了,A的女婿是一個地道的美國人,崇尚追求自己偉大的夢想,工作就是在社區做義工,沒有其它收入,夫妻倆至今租住在一間小公寓裡。A在得知這樣的消息後,頻頻搖頭,生怕女兒跟著洋人女婿受苦,便和女兒商量之後變賣了國內的房產,將買房的錢幫女兒女婿在他們住的城市裡買了一套房子,自己也搬過去住。但是女婿在丈母娘入住自己的新房子後,卻絲毫沒有很感激丈母娘的意思,對丈母娘保姆似地照顧反倒覺得引起自己生活上的諸多不便,而生活上的“過度關心”像是侵犯了自己的隱私,和妻子的關系也越來越緊張。


最後無奈之下,在丈夫的要求下,女兒為了保住婚姻,只能將媽媽送到了當地的福利院居住。如果是國外的老人,他們住在老人院是很正常的生活方式,而對於傳統文化而言,這可以說是子女非常不孝的行為。或者對於這位洋女婿,在他的價值觀裡,這才是正確的選擇,而這位可憐的丈母娘最後是也回不來,國外也沒有自己的定居之所,只能孤單地在國外度過自己的餘生。


  以下是一段作者寫在文章開頭的話,討論了友誼的重要性,讓人眼前一亮:


  “如果友誼使婚姻美滿,那我們可以想象其實友誼和婚姻是可以替換的,而且相對於已婚者來說,友誼對未婚者更為重要。因為已婚者已經從婚姻中得到了對友誼的需求。”


  對啊!就是這個思路嘛,至少這是一條重要的思路。我還得說說別的事,比如我們需要考慮人們更傾向於花時間獨處還是和其他人相處,以及如何達到他們理想的孤獨-社交比。沒人做過類似的研究,盡管我的“靈魂單身”調查結果顯示了研究這件事的潛在意義。


  我曾熱切的尋找正確的分析及其結果。已婚組應該分為兩個亞組:(1)已婚並將配偶視作自己摯友的人,(2)已婚,但並不認為配偶是自己的摯友。單身組也需要細分為兩組。“友誼組”可以算一類,就像已婚組中的第一類,有個摯友或知己,或者是和別的朋友生活在一起(但不是性伴侶,或不止一個朋友)


要證明友誼對婚姻的特殊意義,作者就得證明已婚者因摯友般的配偶所得的益處比單身者因朋友(或因和朋友生活在一起)獲得的益處要多。


  作者確實將已婚者(僅包括當前是已婚狀態的人)按照是否將配偶視為摯友分為兩組。他們發現將配偶視為摯友的人比其餘的人滿足感更強。在未婚但與愛人同居的人群中,他們也發現了同樣的情況。


  單身者組的情況是:他們是一個集體!


  於是他們說“友誼和婚姻可以相互替代,而且無論已婚還是未婚,友誼都是更重要的因素。”其中“未婚”這個詞實際上指的是未婚情侶。而“單身”要麼指未婚,要麼壓根不算人。不管怎麼說,我覺得對這些作者來講,“單身人士”就是一大坨定義不清的墨團。


  這些作者覺得他們是在幫我們理解因果關系。而記者們,比如《時代周刊》的那位,就是趕著要寫出因果主張,就像告訴人們:如果想幸福快樂,那就跟好朋友結婚。


  但是這份研究真的能說明如果你和你的摯友結婚了,你就幸福了?


  就像我之前說過的(而且任何一個上過一節研究方法學的人,包括這些作者,都應該知道的),實驗研究是做出因果主張的金標準,而在實驗中,樣本人群是要被隨機分配到不同條件中去的。顯然,沒有哪種研究可以驗證這些作者提出的論點。人們無法被隨機結婚或保持單身,而且也不可能被隨機分配一個摯友般的配偶。


  所以作者向我們說明的是:聲稱自己的配偶/伴侶是摯友的人過得比那些沒把配偶/伴侶當做自己摯友的人過得開心。這難道能說人們過得更開心就是因為他們有個摯友般的配偶?也許當配偶真的變成摯友的時候,那些希望配偶是摯友的人會更快樂;也許有人就是那種相信那些“你是我的一切”、“我只想成為你的一切”這類愚蠢歌詞的人;也許那些摯友並非是自己配偶的已婚者就是喜歡這樣;也許有人能迫使他們的配偶變成摯友,結果他們少了很多快樂;也許有人不喜歡稱一個人為“那個人”;也許他們更喜歡擁有“那些人”。


  也許有些人確實更適合單身。


  現在還有不計其數的文章與Grover和Helliwell的研究相關,你還沒有聽說過,但它們已經像垃圾一樣拋在媒體環境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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