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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的原則

  學會“制怒”是夫妻吵架“人格暗殺”的關鍵一招。當人發怒時,說話會出口傷人,想傳達的意思傳達不出。而聽話的一方的心理防禦機制已經啟動,聽不進任何解釋話(指真正的交流)。所以當一方發怒時,其中另一方應該離開現場,直到對方或雙方冷靜下來再談。如果怒發沖冠,非說不可,你就在心裡默默數數。理想的數目是從1到30;實在忍不住,你從1數到10,然後再說你想說的話。心理學上對發怒和制怒的研究表明,經歷幾秒至幾十秒的時間間隔後,說出來的話的攻擊性會比馬上破口而出(或破口大罵)的話要溫和和理性一些,對對方的傷害也會小一些。


夫妻吵架中的公正原則還涉及到其他一些范圍。例如,夫婦不應當著孩子的面吵架。經常這樣做,孩子可能學到這種壞習慣,即把夫妻之間的關系建立在吵鬧之上。長大以後,孩子會用同樣的方式去對待配偶,從而把自己的婚姻和家庭關系搞得一團糟。


  更為嚴重的是,如果夫妻一方把對方不好的事向孩子傾訴,試圖把孩子拉入統一戰線用以攻擊對方,將會對孩子的精神和人格帶來災難性的後果。長期下去,孩子會因為精神上不堪重負而出現嚴重的心理障礙,或嚴重的行為問題。


  總之,夫妻之間,絕對不吵架是不可能的,但吵了要解決問題才行。所以在吵架中,至少應學會把握一些原則。這樣,既不失公正,也少一些對彼此的傷害,多一些解決問題的理性和方法。


(實習編輯: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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