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車 0

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 多年緣份豈不可惜?

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 多年緣份豈不可惜?1


  最近聽朋友講到一個這樣的故事。他有位朋友的戀情很坎坷。跟女朋友交往了三年半,可是中間一直吵吵鬧鬧的。


  女方的家裡還不錯,所以從小是爸媽手上的掌上明珠,吃的用的雖然稱不上是上流社會,但也算是Above-Average。大學畢業也出國讀了一段時間書,有一定程度的外文能力。回國後就在個外商工作了下來。


  男生則家裡普普通通,雖然不算窮困,但因為父母從小就很節省,所以一直到大學畢業,都以為貴族世家就已經是很高級的牛排店。讀書能力雖然不太行,但是很有音樂能力,所以目前從事著音樂相關的工作。外文雖然沒辦法,但唱一兩首外語歌倒是還可以。


  兩人背景相差這麼遠,照理說也不會認識。但就這麼巧,兩人在一個朋友的生日派對上認識。更神奇的是,兩人算是那種迅速彼此看對眼,然後天雷勾動地火的狀況。

讀懂這幾本書 你會更了解女人要什麼1


  這類型的書其實平常我不太會去注意的。之所以會發現,是因為我在2013以及2014分別有書上市,所以有段時間我有在觀察著博客來的中文書排行榜。也因為這段時間的觀察,發現到這本以領帶為封面的系列小說竟然長居在排行榜很長一段時間。


  當時就有好奇去看了一下介紹,也在實體書店稍微翻了一下。發現書的主題是關於支配與臣服的情欲小說。因為我只稍微翻了一小部分,就看的內容猜測這好像跟7-11或是租書店有大量粉彩封面的那些言情小說差不多。唯一只是性愛場景顯然寫的更露骨一些…所以當下就沒花時間繼續研究了。畢竟我買來卻還沒時間看的各類書籍堆在茶幾上已經快比人高了,實在沒理由去多買三本很厚的言情小說回來整自己…

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 多年緣份豈不可惜?2


  所以據說認識沒一個禮拜兩人就在一起了。然後又沒一個禮拜,男方就搬去跟女生住在一起了。這種事情在這年頭倒也沒什麼大不了,並不怎麼讓人吃驚;比較讓人吃驚的,是同居後還沒一個月,男人倒又從女人的家裡搬了出來。


  據說是同居起來才發現兩個人的生活習慣可說是南轅北轍。女方據說住家有些潔癖,規矩是很多的。但男生比較大而化之,所以才住一起沒幾天,男人就逼近她的臨界點。加上男生算是自由業,所以睡的晚起的也晚,女方則是正常的上班族,必須朝九晚五的作息。生活習慣加上作息差異,所以造成了她們的第一次分手。


  但男方文藝氣息重,加上時間自由,分手後會時不時地繞到她家在信箱丟本書,偶爾傳一兩句簡訊給她,或是Email一段因為想念她而有新靈感所譜的曲子。兩人畢竟本來就相互吸引,只是生活習慣有些差異,所以女方一心軟兩人就又復合了。唯一差別,只是這次兩人不住在一起,周末或許他來她這、也或許她去他那邊,或是兩人一起去哪個外面的地方過個夜。然後weekday就各自回家,只靠電話或是網路聯絡。

  不過,這樣的關系還是沒能維持多久。一段時間後,又發現兩人的金錢觀也差異很多。她因為家裡其實不缺錢,工作若有存些錢,可能就周年慶買買東西、吃吃大餐、或去哪裡旅行。導火線是她想找他一起去趟約砲洲。然後發現他都沒有存款,連機票錢都拿不出來;他則因為這事情覺得女方瞧不起他,所以兩人大吵了一架。但沒多久就又和好了,只是花大錢的活動增加成為兩人的禁忌。

不能當情人又不當朋友 多年緣份豈不可惜?3


  接著,日子就一天一天的過去。雖然有甜蜜的時間,但也有大小沖突的時間。比方說她發現男方其實自卑感很重,老覺得她有很多選擇,總有一天會跑走。所以看到她跟別的男人比較親近,比方說FB跟別的男人的合照,就會講些酸酸的話。海外的出差機會,男方也都希望他別去。女方則總覺得他其實能力不錯也很有才華,只是不太會自我行銷,很想幫他一把,常常對他的工作指手畫腳的。這也常常造成兩人的爭執。


  我這朋友曾經問過他一次,這樣分分合合這麼久,不累嗎?


  他一陣沉默,才吞吞吐吐的說出雖然兩人在想法跟生活上差異很大,可是在房間裡,他還真沒碰過比她更「契合的對象了。而且據說女方也是這樣認為的。以致於不管兩人吵的再兇,周末出來約會,晚上過了一夜後,兩人都能把爭執的問題放開….


  朋友覺得莞爾,也就沒再問了。


  然後就看著他們繼續分分合合,不知不覺三兩年就過去了。只是據說兩個人認識越久,發現彼此禁區越來越多。他喜歡的文藝東西她雖然不討厭,但稱不上熱衷。她則沒事都在看女性雜志,看彩妝節目,他也毫不感興趣。最近則是因為學 運的事情,兩人因為觀點不同,又大吵了一架。


  總而言之,聽朋友說,這兩個月似乎兩人真的覺得走到盡頭了。也認真覺得這次該是最後一次分手了。

  此外,男方好像因為最後這次吵架真的被戳到什麼痛點,所以對於分手這件事情還滿決斷的。不過女方則有點不舍這三年投入的時間,所以還在猶豫有沒有機會雖然不當男女朋友,但能繼續當好朋友。


  只是男方卻不願意再接她電話,所以女方就找到我這朋友了,希望他能扮演說客。女生自己則也想了各式方式試著要說服男方。我朋友說服不了男方,也覺得自己勸不了女方,就問我有沒有什麼看法。


  分手到底值不值得繼續當朋友,這議題我是之前就早寫過了。所以我是把文章連結又貼給他了一次(分手情人的好朋友哲學)。不過這次的狀況似乎跟那篇不完全一樣。那篇談的是受傷的一方常覺得應該要自我忍耐,調整痛苦來跟對方勉強當朋友。可是這個故事是完全反過來,受傷的那個拼命在躲不想當朋友,但受傷不重的那一方則覺得兩人從此不聯絡好可惜。

  2.分手時很難過,但現在已經完全忘懷。


  這就是前一篇的概念。不管是你或是對方提分手,另一方很受傷很難過。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兩人可能都走出來了,也都有新的生活。然後又因緣巧合重新見了面、連絡上,那或許可以重新當朋友。不過,若你是被分手的那個人,千萬別太早想當朋友。若你沒有真的放下之前就勉強兩人要當朋友,只會讓你的修復期拉長,甚至根本無法走出來。


  3.你是主動分手者,對方沒反對。


  這其實是很壞的一個行為。如果你分手,對方又很傷痛,其實最好應該幫忙他做傷痛隔離。雖然你提繼續當朋友,很愛你的那個人通常會答應。可是這其實不是好事…附帶一提,對方也很可能不斷的忍受不住他對你的渴望而提出「希望復合的要求。對你而言其實也未必是好事…


上一篇文章:讀懂這幾本書 你會更了解女人要什麼

下一篇文章:女人責任在於增加自己的未來選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