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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護腺炎都有那些表現

攝護腺炎的症狀,我們曾作過歸納,總共有四十多種,因病變時間長短不一,病理改變程度不同,還受情緒、觀念等主觀因素的影響,語言表達上也會有很大差異,所以每個患者的情況不盡相同,也不會有完全相同的感受。隨著病程的延長,患者的精力、財力負擔越來越重,往往心存疑惑,把所有的身體不適都歸咎為攝護腺炎,使攝護腺炎的治療“雪上加霜”。由此看來,要想消除所有症狀,讓患者覺得攝護腺炎已經好了是很困難的。

於是,醫生又開始舍症狀而求體征了,希望能在體征方面有所突破,從而解決攝護腺炎的治療問題。相對症狀而言,體征在反映疾病的靈敏度和準確性方面要可靠得多。攝護腺炎的體征無非是攝護腺的大小、質地、形態異常,這些都是醫生可以摸到的;攝護腺液中有膿細胞或過量的

白細胞,培養有致病菌生長,這些也是醫生可以看得見的。那麼,解決了攝護腺炎的體征問題就治好了攝護腺炎嗎?非也。患者不答應:你說攝護腺的大小、形態、質地都正常,可我的“脹痛”不除;你說攝護腺液檢驗已正常,可下次再查又有問題;關鍵還是那難受的“症狀”始終沒有消除。

症狀難以全部消除,體征改善又不被患者接受,這就使得攝護腺炎成了疑難雜症。同時,也使得攝護腺炎的治療出現了雙重標準:臨床治愈標準和徹底治愈標準。我們的治療,力求達到症狀與體征的一致,但我們的努力往往失敗。這些並不是治療上的問題,而是認識上的問題,是醫患缺乏溝通、交流的問題。醫生向患者全面介紹攝護腺炎的危害是必要的,但絕不能誤導甚至嚇唬患者,因為醫生不經意的一句話會讓患者恐懼幾年甚至一輩子。而作為患者,要求“治愈”的願望是好的,但事實往往不遂人願。既然給了你“攝護腺炎不會造成嚴重後果”這樣的大前提,你又何必要鉆牛角尖,自尋煩惱呢?

我們認為,患者對症狀和體征要學會優勢選擇。即通過治療後,症狀減輕就應以症狀為標準,體征改善就應以體征為標準。總之,不必為此而背上沉重的心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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